29日,国家发改委印发《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》(以下简称《分工》),明确了20个重点任务以及相应分工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限。其中明确,今年6月前,推动单位、小区、个人利用自有空间建设停车场的相关举措。
今年6月前
开放单位等停车位措施
今年1月,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部署了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解决居民停车难的工作。
29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了《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》,将《意见》分解出了20项重点任务,以今年6月、12月和明年12月为节点,确定了各部委和各地政府的工作要点和分工。
其中,对于加快停车场建设方面,要求各地政府要在今年6月前结合城市具体情况,制定相应的推动实施细则。其中包括降低停车场建设运营主体和投资规模的准入标准,并要求各种政策措施应具体化、可操作。
同样要求在今年6月出台的,还有推动单位、小区、个人利用自有空间建设停车场的相关举措。据悉《意见》中曾提出,鼓励企事业单位、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、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,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。